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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雞蛋裏脊(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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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2015-12-25 14:16:17 字數:3021

張怡不認為自己選擇是錯誤的,在烹飪的課堂上,她終於找到了學霸的感覺,而且頭一年的暑假就被老師帶到大酒店去幫廚,一個暑假的時間,她不但掙出了三年的學費還包括零用錢。

大包小包的回家,原本左鄰右舍聽到她退學後那種“這孩子完了”的眼神也變了,爸媽也認了,可能她就是要吃這碗飯的。

身後的壓力沒了,張怡松口氣,學習工作更認真起來,還考了廚師證,又學了糕點師,畢業後果然分配進知名大酒店,底薪就五千,工作了一年之後,現在她月收入了六千多,在這個國際化大都市還只算中等水平,但在她家的三線城市,這收入已經超過她爸媽兩個人的工資了。

於是張怡特別請假回家,拿著自己親手做的點心和錢數還能入眼的銀行卡,結果當敲開門,一直捧著的禮盒就被爸爸砸地上,媽媽張口就是毫不留情的怒罵。

她是不可能辭了前途正好的工作的,爸媽堵在家門口張怡是進不去的,她決定避其鋒芒先出去走走,結果淚眼模糊一腳踩空從樓梯上摔下來,等再一睜開眼,身邊的一切古色古香…

張怡回憶著又是一嘆,她走到等身的穿衣鏡前看現在的自己,雖然鏡子不是玻璃而是銅的,但照人還是沒問題,鏡中一身古裝淡綠長裙的女子十七八歲,爪子臉柳葉眉,水汪汪的大眼睛,比原來的她好看多了,也和原來的她沒一點兒相似。

哪怕被父母那樣對待,張怡也沒有輕生的念頭,她工作順心錢途光明呢,而且她不信爸媽真會不要她了,無非又是被“別人家的孩子”刺激了,這個她從小就習慣了。

看過許多穿越的小說,張怡從沒想過有一天她自己會真的穿越了,一開始以為是做夢,或什麽管穿越的部門弄錯了,但現在已經一個月了,她還是在古代的柳宅當柳依依。

還能回去嗎?柳依依(張怡)不知道。

“小姐,老爺說帶回來望湖春的招牌菜,讓你一塊兒去前廳吃飯。”丫環穎兒進來說道。

“嗯,這就去。”對著鏡子回憶的柳依依順便對著鏡子整理一下衣著,就隨穎兒往前廳走,她必須打起精神不能讓這裏的人看出破綻,她不想像別的小說寫的那樣,被發現不是原主,被當作妖魔奪舍而活活燒死。

“依依啊,坐坐…”柳老爺樂呵呵招呼女兒,仍然沒半點疑心。

“爹爹帶回來什麽好吃的?”柳老爺會吃能吃,談吃的比較安全。

“家常便飯,全是你吃過的,不過這些天咱們還是在家裏,你想要什麽就通知下面人去外面買,咱們先不出門了。”柳老爺說著就先夾了一個雞腿咬起來。

柳依依拿筷子的手一頓:“為什麽不出門了?爹爹下午不是還出去了?您不是說現在還是很太平嗎?”難道劇情這麽快就開始了?

“對沒錢的人來說是太平的,但前幾天綢緞店的趙老板被劫匪撕票了,這個肯定是專沖有錢人下手的,咱們還是等官府把案子破了再出門吧。”柳老爺膽子向來不大,一貫的惜命。

綢緞店?只怕柳家是老主顧,她看原來那個柳依依的綢緞衣裙實在不少,那萬一柳依依和綢緞店的趙老板認識怎麽辦?現在張怡穿成的柳依依不敢細問趙老板的長相和身材,想了想她試探著問道:“那官府什麽時候能破案,府衙捕頭是姓陸吧?我什麽時候才能再去綢緞店做衣服?”

柳老爺聞言有點兒奇怪了:“你不是向來討厭趙老板,說他只認有錢的欺負窮人,前年他當街踢一個乞兒,還是你出手教訓的他,你說再不去他店裏買東西了,還不許我再去,這又怎麽?”

“……”柳依依和趙老板還有仇!?書上也沒說啊!柳依依只能支吾,“氣歸氣,但冷不丁聽到人沒了…”亡者為大,女孩子又心軟,舊仇不再記也是正常的吧?

柳老爺的註意力果然又轉到吃上,還不忘招呼女兒:“吃菜,不吃該涼了。”

“哦。”柳依依沒敢再問了。

吃了晚飯,柳老爺去書房看賬本,柳依依則又回自己的繡樓,剛穿過來的時候,她很怕被別人發現她不是原主進而被當作妖魔燒死,所以她努力去找尋原主的蛛絲馬跡,結果這一個月的時間,她得到的結論是原主沒什麽專門的愛好,不會女紅不會琴棋書畫,更別提烹飪了。

可能唯一喜歡的就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吧,書上原主也是因此才遇上男主,成就一場良緣的。

夜越來越深,丫環穎兒打著呵欠回自己的房裏,說是要琢磨柳老爺沒吃過的菜肴,拿著紙筆胡亂劃的柳依依這才起身,從裏面將自己臥室的門反鎖,然後從懷裏拿出一把小鑰匙,打開上鎖的梳妝盒,從首飾堆裏拿出一本小說。

銅版紙的封面,電腦排版打印,很明顯有別於古代的風格,這是張怡上大學的時候,周末和同學去逛舊書攤,只花一塊錢就買下來的,她很喜歡很喜歡這本十五萬字左右的小說的……封面,所以這些年她一直帶在身邊。

這回忽然就穿越了,身體都給換了,這本書卻和她一同來到這個世界,而且還正是書中的故事,柳依依正是書中的女主角,張怡想了一個月,仍然不明白這代表什麽。

無論看了多少次,原來的張怡現在的柳依依,還是很喜歡很喜歡封面上所畫的美少年,當時去逛街的時候她正處於對未來的迷惘中,心神不定之下卻一眼看到封面上的白衣美少年在笑,笑得雲淡風輕一切看破。

於是花一塊錢買了下來,張怡要看看是什麽故事,能不能像封面畫的美少年那樣,讓人忘記煩惱。

第一頁是序曲:

百花糕,千層糕,蟹殼黃小燒餅,玫瑰芝麻餅,茯苓棗泥糕,梅子酥,鳳尾酥,蝦肉燒麥,三北藕絲糖,豆酥糖…富麗堂皇的屋子裏,各種各樣色香味俱全的糕點擺滿了一桌子,可坐在桌前的只有兩個人。

正確的來說,註意到滿桌美味點心的只有一個五、六歲大的白衣小男孩,只見他小嘴裏嚼著梅子酥,又白又胖的兩只小手左手拿著蝦肉燒麥,右手拿著千層糕,一雙烏黑圓溜的大眼睛還不住掃瞄著桌上,盤算著待會兒先拿哪個吃比較好。

另一個也是個小男孩,十一、二歲大,身著淡黃的錦袍,雖然年紀小小,卻已隱隱透著一種不怒自威的王者氣派,如果不是他雙眼中透著一絲精明的算計光芒的話,效果會更完美。

“雨簫,這裏的點心好不好吃?”淡黃錦袍的小男孩笑著問白衣小男孩,毫不掩飾兩眼中的算計光芒,因為他知道,只要當好吃的點心出現在雨簫的面前時,雨簫那聰明的小腦袋就會變得非常單純,只容得下吃,而,這也就是他今天選擇和雨簫邊吃邊談的用意。

“嗯。”雨簫心不在焉的點點頭,繼續埋頭苦吃,如果不是看在李慕哥哥是這幾天的點心提供者的份上,他才懶得在吃東西時分心理會呢。

“那…你要不要和臨風哥哥一起‘永遠’留下來,天天都有好吃的點心可吃喔!”李慕兩眼中算計的光芒更加燦爛。

要!雨簫聽到“天天都有好吃的點心可吃”,就連連地點頭,至於前面的話,他根本是有聽沒有到,其中當然包括了最重要的兩個字“永遠”。

“那就一言為定了!”看著埋頭繼續苦吃的雨簫,李慕露出勝利的笑容。

可憐的雨簫,就這樣為了吃賠上了自己的一生,還包括倒黴的臨風的,誰讓臨風逞英雄,在師父出外游山玩水時,立志要永遠保護小師弟雨簫的,這下,呵呵……

老實說,剛看這序曲,張怡還以為是時下正流行的耽美小說呢,不過只要往下看就會清楚,這小說講的是十三年後,夢州城發生針對富戶的連環兇案,本地官府破不了,朝廷上派來了林雨簫和岳臨風。

序曲中只露個名的岳臨風,才是這本書的男主角,他來夢州城頭一天就遇上了柳家大小姐柳依依,有點武藝就自認了不起的柳大小姐,讓岳臨風一見鐘情,天真的她卻成了真兇的人質,當然在這本小白甜寵言情中,所謂的遇險不過是有驚無險,成了男女主角感情的催化劑,於是等案子結束,岳臨風就帶著美人回京城,又遇上一點兒小麻煩,再後來兩人就成親了。

張怡對這本小言情反感談不上,著迷也不可能,她唯一好奇的是,男主是岳臨風,女主是柳依依,那為啥封面上畫的人是男配林雨簫?她不會認錯的,封面背景是一片竹林,畫上少年身著白衣手持一碧玉簫,笑如春風和睦,與書中林雨簫的描述完全吻合。

難道出版社也聽過那句話:男主是屬於女主的,男配才是讓讀者愛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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